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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油症患者權益保障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國民健康目

法規章節: 第5條

機關(構)、學校或團體辦理招生或招募人員時,不得排除或限制油症患者接受教育、應考試及受僱之權利,或予以其他不公平之待遇。
油症患者於受僱期間,雇主對其薪資待遇、職務分配及晉用等事項,不得予以歧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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