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罕見疾病防治及藥物法施行細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國民健康目

法規章節: 第12條

中央主管機關依本法第十八條第一項第四款規定為罕見疾病藥物售價合理與否之認定時,應參考新申請人及權利人檢送之售價分析資料、全民健康保險藥物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及其他有關資料。
回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