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罕見疾病防治及藥物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國民健康目

法規章節: 第31條

違反第二十一條第二項規定,藥商處新台幣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之罰鍰;專案申請者,其再申請罕見疾病藥物,中央主管機關得不予許可。
回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