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罕見疾病防治及藥物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國民健康目

法規章節: 第23條

罕見疾病及藥物之認定、許可、撤銷及廢止,中央主管機關應定期公告之。
回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