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公共場所母乳哺育條例

法規類別: 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國民健康目

法規章節: 第11條

本條例所定之罰鍰,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處罰之。
回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