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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藥害救濟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食品藥物管理目

法規章節: 第22條

違反第九條規定者,處新臺幣六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其有漏報或短報情事者,處應繳納徵收金之差額二倍至三倍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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