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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藥品優良臨床試驗作業準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食品藥物管理目

法規章節: 第65條

試驗委託者應決定試驗藥品之儲存溫度、儲存條件、儲存時間、溶劑及注射器材,並通知監測者、試驗主持人、藥師、倉儲及其他相關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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