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藥品優良臨床試驗作業準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食品藥物管理目

法規章節: 第37條

試驗主持人應有充分之合格試驗相關人員及設施,以適當並安全的執行試驗。
試驗主持人應監督其授權執行與試驗相關業務之人員及單位。
回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