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藥品優良臨床試驗作業準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食品藥物管理目

法規章節: 第118條

進行多機構合作臨床試驗時,對於依試驗計畫書收集額外數據之試驗主持人,試驗委託者應提供能獲得額外數據之補充個案報告表。
回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