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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藥品優良調劑作業準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食品藥物管理目

法規章節: 第21條

藥事人員應確保所有藥品在病患治療期間內,均未超過藥品標示之保存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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