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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藥物樣品贈品管理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食品藥物管理目

法規章節: 第18條

經核准之藥物贈品及供教育宣導之藥物樣品,其仿單、標籤及包裝式樣,應與原核發許可證登記事項相符。
供教育宣導之藥物樣品包裝容量,並不得多於其原登記之最小包裝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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