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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藥物製造工廠設廠標準

法規類別: 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食品藥物管理目

法規章節: 第26條

醫用氣體製造工廠,應視需要設置下列設備:一、儲存設備。
二、蒸發設備。
三、空氣壓縮設備。
四、純化設備。
五、灌充或充填設備。
六、分離設備。
七、合成設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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