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條本準則所稱體外診斷醫療器材(InVitroDiagnosticDevice,IVD),係指蒐集、準備及檢查取自於人體之檢體,作為診斷疾病或其他狀況(含健康狀態之決定)而使用之診斷試劑、儀器或系統等醫療器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