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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醫療器材查驗登記審查準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食品藥物管理目

法規章節: 第33條

申請變更之醫療器材如係專供外銷之用者,除適用本章規定外,並得準用第十五條規定簡化其申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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