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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醫療器材查驗登記審查準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食品藥物管理目

法規章節: 第31條

申請醫療器材許可證遺失補發或污損換發,應檢附下列資料:一、藥物變更登記申請書。
二、如係申請許可證污損換發者,應檢附原許可證正本。
三、如係遺失者,應檢附聲明原許可證確係遺失之切結書。
四、醫療器材查驗登記申請書正、副本各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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