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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濫用藥物尿液檢驗及醫療機構認可管理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食品藥物管理目

法規章節: 第38條

檢驗機構應訂定文件管制程序,規範相關文件之訂定、修正、定期審查、分發管制及建檔保存。
與檢驗相關之文件及紀錄,應保存二年以上,並得視委驗機構需要予以延長保存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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