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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濫用藥物尿液檢驗及醫療機構認可管理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食品藥物管理目

法規章節: 第19條

委驗機構發現盲績效監測結果有錯誤時,應通知檢驗機構及執行機關。
檢驗機構應於接獲通知十日內,以書面向執行機關說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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