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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濫用藥物尿液檢驗及醫療機構認可管理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食品藥物管理目

法規章節: 第10條

執行機關得聘請實地評鑑委員,執行實地評鑑工作。
實地評鑑委員應熟悉認可相關規定,參加執行機關辦理之訓練,以及提交實地評鑑報告。
實地評鑑委員任期三年,得連續聘任之。
實地評鑑委員得依規定支給相關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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