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管制藥品管理條例

法規類別: 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食品藥物管理目

法規章節: 第28條

領有管制藥品登記證者,應於業務處所設置簿冊,詳實登載管制藥品每日之收支、銷燬、減損及結存情形。
前項登載情形,應依中央衛生主管機關規定之期限及方式,定期向當地衛生主管機關及食品藥物署申報。
回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