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特定藥物專案核准製造及輸入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食品藥物管理目

法規章節: 第7條

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於必要時,得命經專案核准之製造或輸入者於一定期限內,檢送專案核准藥物之安全或醫療效能評估報告。
逾期未檢送者,中央衛生主管機關得廢止其核准。
回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