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食品製造工廠衛生管理人員設置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食品藥物管理目

法規章節: 第10條

衛生管理人員於從業期間,每年至少應接受主管機關或經主管機關認可之食品衛生相關機構舉辦之衛生講習八小時。
回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