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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食品及其相關產品追溯追蹤系統管理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食品藥物管理目

法規章節: 第7條

食品業者從事食品及其相關產品包裝業務時,應符合第四條規定。
其原料進行組合後未改變原包裝型態者,則應符合前條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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