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食品中污染物質及毒素衛生標準

法規類別: 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食品藥物管理目

法規章節: 第6條

本標準自中華民國一百零八年一月一日施行。
本標準中華民國一百零九年六月十七日修正發布之第三條附表一、第四條附表二、第五條附表三,自一百十年一月一日施行。
回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