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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乳品食品工廠產品衛生檢驗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食品藥物管理目

法規章節: 第2條

本辦法所稱乳品食品工廠(以下簡稱乳品工廠)之產品如左:一、鮮乳。
二、脫脂乳。
三、全乳粉。
四、加糖乳粉。
五、脫脂乳粉。
六、調製乳粉。
七、調味乳粉。
八、淡煉乳。
九、加糖全脂煉乳。
十、加糖脫脂煉乳。
十一、乳油。
十二、乳酪。
十三、乾酪。
十四、調味乳。
十五、醱酵乳。
十六、合成乳。
十七、其他乳製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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