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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西藥運銷許可及證明文件核發管理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食品藥物管理目

法規章節: 第7條

中央衛生主管機關人員執行檢查任務時,應出示身分證明文件及說明檢查目的,並得就違反本法或本辦法所定義務之行為,為保全證據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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