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西藥查驗登記審查費收費標準

法規類別: 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食品藥物管理目

法規章節: 第8條

辦理藥品相關案件函詢者,每件應繳納之審查費如下:一、藥品(含臨床試驗)等查驗登記、一般藥品產品管理屬性判定、藥物製造及西藥運銷品質檢查相關函詢,新臺幣五千元。
二、藥品(含臨床試驗)等查驗登記及複合性藥物判定相關函詢,涉及技術性資料審查,新臺幣一萬元。
三、函詢納入藥品專案諮詢輔導評估,新臺幣三萬元。
四、函詢全國藥物不良反應通報資料庫資料,新臺幣五千元。
五、優先審查認定、加速核准機制認定、突破性療效認定申請案,新臺幣三萬元。
回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