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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化粧品檢驗機構認證及委託認證管理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食品藥物管理目

法規章節: 第5條

前條文件、資料與規定不符或內容不全者,中央主管機關應通知申請者限期補正;屆期未補正者,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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