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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化粧品優良製造準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食品藥物管理目

法規章節: 第66條

化粧品製造業者辦理前條委託,應遵守下列事項:一、評估受託者履約能力、法遵能力與產能,及確認其具備履約之方法,確保委託事項依約履行。
二、提供受託者履約所需之全部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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