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條前條包裝,其製程之管制,應依下列規定辦理:一、訂定包括允收基準之製程管制計畫,並執行之。二、發現有未符合允收基準者,循程序報告,並予調查。前項管制使用線上設備者,應依該設備設定之週期、項目及內容,覈實檢查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