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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化粧品衛生安全管理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食品藥物管理目

法規章節: 第26條

本法所定之處罰,除撤銷或廢止化粧品之登錄或許可證,由中央主管機關處罰外,其餘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為之,必要時得由中央主管機關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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