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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一般食品衛生標準

法規類別: 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食品藥物管理目

法規章節: 第4條

食品中之重金屬、真菌毒素、其他污染物質及毒素,除另有規定外,應符合「食品中污染物質及毒素衛生標準」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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