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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醫療機構執行感染管制措施及查核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疾病管制目

法規章節: 第3條

醫療機構應設立感染管制會(以下簡稱感管會),由醫療機構主管或副主管擔任召集人,負責機構內感染管制政策擬定及督導事宜,定期召開相關會議並留有紀錄備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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