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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感染性生物材料管理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疾病管制目

法規章節: 第32條

設置單位輸出入管制性病原、毒素,除依第十三條規定辦理外,並應檢具管制性病原、毒素主管之同意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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