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條本辦法用詞,定義如下:一、檢驗機構:指由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委託或認可,從事傳染病檢體檢驗之衛生機關、醫事機構、學術或研究機構。二、實驗室認證機構:指對實驗室之檢驗能力及品質,依國際標準進行符合性評鑑及認證之機構。三、實驗室能力試驗:指藉由實驗室間之比對以評估實驗室測試或校正能力之試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