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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傳染病流行疫情監視及預警系統實施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疾病管制目

法規章節: 第15條

地方主管機關,對曾與傳染病病人接觸或疑似被傳染者,得進行必要之疫情調查;其檢體經檢驗為傳染病陽性者,應採行必要之防疫措施,並報告中央主管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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