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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傳染病防治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疾病管制目

法規章節: 第25條

地方主管機關應督導撲滅蚊、蠅、蚤、蝨、鼠、蟑螂及其他病媒。
前項病媒孳生源之公、私場所,其所有人、管理人或使用人應依地方主管機關之通知或公告,主動清除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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