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條應於檢疫單位指定之地點接受登船檢疫之船舶,有下列情形之一,經檢疫單位許可者,得先行進港再接受登船檢疫:一、因氣候惡劣、登船困難或其他安全因素。二、船上人員傷病,須緊急送醫。三、機器故障,無法錨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