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執行第五類傳染病防治工作致傷病或死亡補助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疾病管制目

法規章節: 第10條

補助費用經審定後,申請人戶籍所在地主管機關應於接獲通知之日起一個月內完成撥付手續。
但申請人對補助費用之審定不服者,不在此限。
回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