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條前二條所定之感染管制課程,內容如下:一、傳染病與感染管制相關政策及法規。二、機關(構)及場所常見感染與傳染病。三、感染管制及實務。四、服務對象相關照護實務。五、傳染病、群聚感染與醫療照護相關感染預防、監測、通報、調查及處理。六、環境、設施、設備及衣物被單等清潔消毒。七、其他與感染管制相關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