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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受聘僱外國人入國後健康檢查醫院指定與管理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疾病管制目

法規章節: 第6條

各級衛生主管機關得對指定醫院實施品質查核,指定醫院不得規避、妨礙或拒絕。
前項查核,得委託相關機關、學術機構或團體辦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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