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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人類免疫缺乏病毒感染者權益保障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疾病管制目

法規章節: 第11條

各級主管機關或其他機關(構)、學校、團體受理申訴案件時,應邀集雙方當事人及相關專業人士、感染者權益保障團體代表,以客觀、獨立及公正之方式審議之。
前項審議,應對感染者以匿名方式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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