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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精神疾病嚴重病人強制社區治療作業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心理及口腔健康目

法規章節: 第10條

地方主管機關應將指定機構或團體名單,於完成指定或展延後三十日內報請中央主管機關備查,並送當地警察及消防機關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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