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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指定精神醫療機構管理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心理及口腔健康目

法規章節: 第14條

指定醫師應配合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辦理本法第四十一條及第四十五條所定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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