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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自殺防治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心理及口腔健康目

法規章節: 第13條

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為防止自殺行為人再自殺,提供自殺行為人及其親友心理輔導、醫療、社會福利、就學或就業等資源轉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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