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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牙體技術師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心理及口腔健康目

法規章節: 第27條

牙體技術所應依法令規定或依主管機關之通知,提出報告;並接受主管機關對其人員、設備、衛生、安全、作業等之檢查及資料蒐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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