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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醫療法施行細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醫事目

法規章節: 第59條

本法第八十五條第一項第四款所定醫療廣告之診療科別,以經主管機關核准登記服務醫師之專科別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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