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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醫療法施行細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醫事目

法規章節: 第40條

醫療社團法人解散,應檢附下列文件,依本法第五十四條第二項規定報請中央主管機關備查或許可:一、解散之事由及其相關文件。
二、社員總會通過解散之會議紀錄。
三、財產清冊及資產負債表四、剩餘財產之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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