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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醫療法施行細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醫事目

法規章節: 第39條

本法第五十一條第二項所稱財產,指固定資產。
醫療社團法人之資本額、社員及其出資額如有變更,應於發生之日起三十日內,檢附有關文件,報請中央主管機關辦理變更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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