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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醫療法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醫事目

法規章節: 第21條

第五條第二項第一款所稱淨值變動表,指醫療財團法人之永久受限淨值、暫時受限淨值及未受限淨值項目變動情形之報告,應依永久受限、暫時受限及未受限三類,分別列示本期稅後餘絀、限制解除轉出、限制解除轉入、淨值增加總額、期初淨值及期末淨值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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