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醫院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實施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醫事目

法規章節: 第10條

醫院委託他人蒐集、處理或利用個人資料之全部或一部時,應對受託人依本法施行細則第八條規定為適當之監督,並於委託契約或相關文件中,明確約定其內容。
回上一頁